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须知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新办须知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续办须知
3、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和随员
4、非上海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申办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5、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遗失补办
6、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出境签证之用的"证明"

受理时间:
1、每周二、五下午13:00至16:45
(1)受理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外服公司签订的);
(2)受理续办《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卡号为CW9100字开头);
(3)受理变更信息(居住证卡号为CW9100字开头)
2、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
每周一、三、四下午13:00至16:45
(1)受理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员工的劳动合同是与自己用人单位签订的)。
(2)受理续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除卡号为CW9100字开头以外的其它卡号“网上申报”的业务;
(3)受理变更信息(居住证卡号除CW9100字开头以外的其它卡号)。

受理地点: 金陵西路 28 号金陵大厦201室
咨询热线: 962002或 63721888*3230/3258(只受理外服雇员)
注:由于居住证咨询比较繁忙,若您无法联系我们,可留下联系方式给您的业务员转告我们,我们将及时联系您,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居住证相关政策可参阅上海市人事局网站http://218.242.131.164/

用人单位条件
  1、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含人才派遣机构);
  2、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人才派遣机构).
  3、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在外省市分支机构招聘的外省市人员,由于工作地不在本市,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新办须知

一、政策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

二、申请人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各类人才;
  2. 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紧缺急需的具有大专学历的特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点击查看
  3. 在沪投资创业,且本人投资额达到相当数额、企业符合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企业经营良好、具有相当的社会贡献的优秀投资人才。可经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会同工商、财税、征信等部门认定,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核;

三、申请材料
  居住证材料必须本人或单位人事专员代办,单位人事专员代交材料须凭介绍信,快递不受理。
  为避免受理材料不齐全,请您完整地看完所有材料清单,谢谢!

(一)、书面材料

  1.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中P3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1份)(点击下载);
  2. 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注:外服公司可代办国内学历学位认定,学历学位各80元。
    国外学历鉴定(请点击
  3. 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4. 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样张001)、(样张002)、(样张003
  5. 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样张004
  6. 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7. 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次办理时,合同至少还有6个半月以上有效期);
  8. 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境外公司上海代表处或办事处提供单位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 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还需提供《岗位协议书》(点击下载)。(样张006
    注:外服公司是具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因此递交外服合同的,必须提供《岗位协议书》
  10. 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点击下载)。

(二)、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若在申领表中选择则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 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 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配偶若为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证,请提供其结婚证、居住证及通知书副联(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 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验原件)。

(三)、其他事项

  1. 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上面必须注明孩子身份证号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6周岁以上的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样张007)(样张008
  2. 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上面必须注明孩子身份证号码)、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
  3. 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
  4. 退休人员办理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top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续办须知

为避免受理材料不齐全,请您完整地看完所有材料清单,谢谢!

申请须知:

  1. 请您在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由于居住证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在2个月到2个半月左右),因此请您及时递交相关申请材料,以免影响您社保的连续缴纳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2. 目前只受理外服员工CR100、CW9100卡号开头的居住证,并代办外服员工CR010、CW9010开头的卡号,其它卡号的居住证续办手续请直接与原受理点联系。
  3. 接上海市人事局业务受理点的通知,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之前的,下列六所高校毕业的员工,在续办《上海市居住证》时,需要重新作学历认定:
    湖北教育学院、湖北经济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安徽财贸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网络教育学院专升本(续办时还须带好原专科证书及本科证书做学历复查)。
  4. 若居住证逾期6个月以上或无法同时提供居住证有效期内一年的税单和社保明细,请直接与居住证工作人员联系,63721888*3230/3258

一、书面材料

  1.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中P3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1份)(点击下载);
  2. 居住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4. 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养老保险证明明细(可以到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www.12333sh.gov.cn打印后由单位加盖公章,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
    注:2008年2月起,续办《上海市居住证》需同时提交在沪缴纳的税单和社保明细
  5. 劳动合同
    已办理过公司信息变更手续的员工,续办时仍需提交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A.单位变化的
    (1)、提供新的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材料递交日期距离合同到期日期必须还有6个半月的有效期限)。
    (2)、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境外公司上海代表处或办事处提供单位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点击下载)。
    (3)、和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还需提供《岗位协议书》(公司盖章,原件)(样张006
    注:外服公司是具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因此递交外服合同的,必须提供《岗位协议书》
    (4)、若提供公司劳动合同(非外服合同),还需提供委托书,加盖公章(点击下载
    B.原劳动(聘用)合同已到期的,单位未发生变化的
    (1)、需提供新的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2)、若提供公司劳动合同(非外服合同),还需提供委托书,加盖公章(点击下载
    (3)、和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还需提供《岗位协议书》(公司盖章,原件)(点击下载)。(样张006
    注:外服公司是具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因此递交外服合同的,必须提供《岗位协议书》
    C. 若公司未发生变化且上次办理时递交的劳动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以材料递交日期为准,至少还有3个月的有效期),签定承诺书,可不提供相关材料(点击下载)。
  6. 住所发生变化的,需按对住所证明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该套房屋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注明亲友关系);
    •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样张004
  7. 若您的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非15位升级18位),则续办时还需提交新身份证及公安局出具的身份证变更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续办成功后带好居住证、身份证及公安局出据的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到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共事业部申领新卡。

二、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若在申领表中选择则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 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 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配偶若为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证,请提供其结婚证、居住证及通知书副联(复印件1份,验原件)
  4. 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学历、婚姻、户籍等)都必须提供相应材料。

三、其他事项

  1. 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上面必须注明孩子身份证号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6周岁以上的提供学校在读证明)
    样张007)(样张008
  2. 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上面必须注明孩子身份证号码)、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
  3. 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

top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和随员

为避免受理材料不齐全,请您完整地看完所有材料清单,谢谢!

一、公司信息变更
已办理过公司信息变更手续的员工,续办时仍需提交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申请须知:

  1. 目前只受理外服员工CR100、CW9100卡号开头的居住证,并代办外服员工CR010、CW9010开头的卡号,其它卡号的居住证续办手续请直接与原受理点联系。

书面材料:

  1. 居住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
  2. 提供新的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材料递交日期距离合同到期日期必须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限)。(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境外公司上海代表处或办事处提供单位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点击下载)(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和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还需提供《岗位协议书》(公司盖章,原件)(点击下载)。(样张006
    注:外服公司是具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因此递交外服合同的,必须提供《岗位协议书》
  5. 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点击下载)。
  6. 居住证为CR010、CW9010开头的卡号,若提供公司劳动合同(非外服合同),还需提供委托书,加盖公章(点击下载

注意事项:

  1. 若居住证有效期已经过期,则无法变更公司信息。
  2. 持其他卡号居住证的员工,若和外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先到金陵西路28号2楼居住证柜台领取外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并在相应材料上盖章,然后去原业务受理点送审材料,办理变更手续;和自己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去原业务受理点送审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二、住所变更

  1. 居住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
  2. 本市的住所证明:
    1.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3.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该套房屋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注明亲友关系);
    4.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样张004

三、增加随员
增加随员一般应在居住证到期续签时同时提出申请

  1. 本人有效居住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
  2. 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6周岁以上的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样张007)(样张008
  3. 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
  4. 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
四、其他信息变更
  更改个人身份信息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统一印制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和更改后的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top

非上海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申办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办理须知:

非上海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申办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先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代替学历学位鉴定证书和本市二级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具体申领请参考“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

特别注意:非上海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申办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若未申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则无法受理!

申请材料
居住证材料必须本人或单位人事专员代办,单位人事专员代交材料须凭介绍信,快递不受理。
为避免受理材料不齐全,请您完整地看完所有材料清单,谢谢!

(一)、书面材料

    1.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中P3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1份)(点击下载);
    2. 《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原件1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4. 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5. 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样张001)、(样张002)、(样张003
    6. 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样张004
    7. 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次办理时,合同至少还有6个半月以上有效期);
    8. 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 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还需提供《岗位协议书》(点击下载)。(样张006
      注:外服公司是具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因此递交外服合同的,必须提供《岗位协议书》
    10. 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点击下载)。

(二)、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若在申领表中选择则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 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 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配偶若为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证,请提供其结婚证、居住证及通知书副联(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 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验原件)。

(三)、其他事项

  1. 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上面必须注明孩子身份证号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6周岁以上的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样张007)(样张008
  2. 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上面必须注明孩子身份证号码)、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
  3. 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

    top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遗失的补办

为避免受理材料不齐全,请您完整地看完所有材料清单,谢谢!

一、补拉《居住证通知书(副联)》
申请须知:

  1. 目前只受理外服员工CR100、CW9100卡号开头的居住证,并代办外服员工CR010、CW9010开头的卡号
  2. 其它卡号的居住证续办手续请直接与原受理点联系。
  3. 若员工工作单位已变更,请先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补办证明手续!
  4. 若居住证有效期已经过期,则无法补办居住证通知书副联。

书面材料:

  1. 本人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居住证挂失

  1. 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本人挂失申请(需加盖单位公章)。
  3. 递交至中山西路620号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共事业部申请挂失,具体可拨打电话62337019做相关咨询。
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重新制卡需缴费人民币25元。

top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出境签证之用的"证明"

  卡号为CR100或CW9100开头的外服员工,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单位未发生变更的,若需要居住证硬卡中的相关信息以办理出国签证之用,全部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信息为准,人才中心不再开具任何其它证明,若副联遗失可按照补办副联要求操作。
返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