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上海市居住证》受理时间的重要通知[居08-002]
尊敬的外服公司客户:
接上海市人事局居住证业务受理点的通知,中山西路居住证业务受理点为外服公司提供“上门服务”时间有变动,具体受理时间作如下调整:
- 每周二、五下午13:00至16:45
(1)受理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外服公司签订的);
(2)受理续办《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卡号为CW9100字开头);
(3)受理变更信息(居住证卡号为CW9100字开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
每周一、三、四下午13:00至16:45
(1)受理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员工的劳动合同是与自己用人单位签订的 )。
(2)受理续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除卡号为CW9100字开头以外的其它卡号“网上申报”的业务;
(3)受理变更信息(居住证卡号除CW9100字开头以外的其它卡号)。
请办证员工务必按照上述时间的要求,同时带好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外服公司金陵大厦2楼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人事局居住证业务受理点老师在现场审核服务。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福利保障中心
2008.09.16
关于居住证办理细则调整的重要通知[居08-001]
亲爱的外服公司员工,您好:
接上海市人事局居住证业务受理的最新通知,自2008年2月起,居住证受理要求做如下调整:
- 人事代理单位(合同与自己公司签定),若公司为企业非法人单位(即上海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实到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点击查看)
说明:原要求注册资金为500万人民币
- 人事代理单位(合同与自己公司签定),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进行单位注册确认时须提交:
1)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
4)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税单原件;
5)用人单位上年度其他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说明:其中4)、5)为最新要求提交的材料
- 申请续办《上海市居住证》时,需同时提交:
1)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2)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养老保险证明明细(可以到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www.12333sh.gov.cn打印后由单位加盖公章,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点击查看)
说明:原先可两者选择提供。
具体要求和办理可参阅“外服在线—员工服务—上海市居住证”(点击查看)。
请大家相互转告,以免影响您居住证材料的受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福利保障中心
2008.02.03
居住证网上申报通知[居07-006]
接上海市人事局居住证业务受理点通知,从即日起,本市《居住证》各受理点全部启用《上海市居住证》受理新流程(即网上申报)。
2008.01.18
外服代办流程说明:
- 外服可代办CW9100(或CR100)和CW9010(或CR010)的卡号,员工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递交到金陵西路28号2楼居住证柜台即可。
- 居住证卡号非外服可代办的员工,可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后递交到金陵西路28号2楼居住证柜台,由外服居住证工作人员当场进行网上申报后,员工再将材料递交到原业务受理点审核;或者,若合同和公司签订的员工可由公司人事代办网上申报(和外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除外)。
谢谢大家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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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居住证人员适用办理社会保险范围
以及居住证到期转出的通知[居07-005]
一、自即日起持居住证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审核标准为:
1)凡持A证的居住证人员,持证编号为CW9,且倒数第二位为“0”的主证人,可办理社会保险;
2)凡持B证的居住证人员,持证编号为CR或LR,且最后的位数为“0”的主证人,可办理社会保险,除此之外均不能办理社会保险。
社保中心已在6月份开始执行,请各业务部按上述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二、凡持居住证期限到期人员,次月社保中心即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如果事后员工续办了居住证,社保中心可按续办日期进行转入补缴。
福利保障中心
200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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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居07-002]
--------《关于个人申请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密码的要求》
亲爱的外服、外企员工,您好:
接上海市社保中心的最新通知,从尊重个人隐私的角度出发,即日起,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12333sh.gov.cn)网上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明细将设置密码功能。因居住证续办时,网上打印的全年社保缴费明细可代替全年税单,若您未设置过密码,则无法查询详细明细,故未申请过查询密码的员工,需及时申请网上密码查询功能。
相关说明:
一、 个人如何申请办事密码?
http://www.12333sh.gov.cn/mmsq/index.htm
答:持下列材料到上海劳动保障部门所属任何一个区县社保中心或职介所申请网上个人密码;
1.本市户籍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及《上海市居住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需要更改学历、职称等资料的,请提供本人相关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携带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名或盖章的"申请注册"委托书一份;
4.阅读《"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个人网上办事承诺书》;
5.填写《个人用户密码申请表》
6.由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发放个人初始密码;
7.建议个人用户及时上网自行修改其个人密码。
二、 受理密码申请的区县经办机构地址
您可通过各区县的下述办事网点申请密码。
职介办事网点
社保办事网点
请各位外服、外企员工相互转告,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个人事务的办理,谢谢您的配合!
福利保障中心
20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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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住证人员变更公司信息的通知 [居07-001]
亲爱的外服员工,您好:
自07年1月起《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将注明员工的所在单位了,若您所在的公司有变化,必须先变更公司相关信息后,在相关业务受理点重新领取一张新的《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社保才可正常缴纳。
故即日起,外服公司的员工,居住证卡号为CW9100或CR100开头的,可由外服公司代办变更公司信息的业务,相关公司变更的材料请参考《变更公司须知》http://www.efesco.com/others/book0705/j1.htm#3,统一由外服公司到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新的《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及发票,以缴纳社保之用,
其他卡号的员工则到原相关业务受理点办理相关变更和补拉副联的手续。
谢谢您的配合!
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福利保障中心
200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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